同时该公告还表示对于在2021年11月1日到2022年10月23日之间做出决定的案件,在收到移民局决定信件的90天内递交Form I-290B, Notice of Appeal or Motion, or Form N-336, Request for a Hearing on a Decision in Naturalization Proceedings (Under Section 336 of the INA)都会被视为准时递交。
移民局之前表示在疫情期间,原始签名扫描后打印出的版本是有效的。当然,原始签名文件仍应由申请人妥善留存。昨日,移民局将这一政策变为永久性政策。